央企支付压力加大,中小企业回款之路何在?
随着2026年9月,国务院的五个部委联手推出方案,试图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回款难题,而其核心措施就是要求央企和国企在支付上发挥表率作用。政策设计明确指出,央企由于处于产业链的核心地位,只要能够带头付款,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将被迅速激活,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顺畅运行。然而,在这一政策的背后,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:如果央企自身的回款也无望,它们又如何有能力进行支付呢?
政策对央企的具体要求十分清晰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和相关会议披露的信息,央企被赋予了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,要求所有对中小企业的支付都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,同时对于大型企业也要保持合理的现金支付比例。此外,严禁开具超过六个月的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,并要求不断清理违约拖欠的情况。国资委更是明确表示,央企需“带头少开票、多付现”,将中小企业的现金支付视作一项必要的“硬性指标”。这样的政策力度前所未有,过去央企习惯的利用“账期融资”模式进行变相融资的做法将受到打击。然而,这项政策的可行性却直接依赖于央企自身的现金流状况。
要理解央企为何在支付时显得艰难,必须仔细分析其资产负债表的另一端。央企也同样面临着欠款的困境。第一类欠款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。以建筑类央企为例,许多项目的业主都是地方政府或地方融资平台。截至2026年6月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高已达58.77万亿元,尽管化债资金在不断释放,然而大多数省份的政府债务仍在增加,这使得央企从地方获取工程款的难度加大。第二类欠款源自央企之间的“三角债”。中国建筑、中国中铁等大型央企的应付款项总额已高达3.36万亿元,这些庞大的债务多是因为央企作为总包方未能及时收款,导致其被迫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下游的分包商和材料商。第三类原因是账款周转天数持续恶化,例如中国中冶2025年的应付账款周转天数达到了347天。
即便在回款的情况下,央企可自由支配的现金仍然面临多重刚性支出的压力。2026年,财政部上调了央企税后利润的上缴比例,使央企能够留存的现金进一步减少。同时,国资委对央企“两金”的管控要求也在增加,使得应收账款和存货不能随意扩张。如果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,央企可运用的现金则自然难以提高。此外,央企的资产负债率受到严格限制,通过借贷来支付账款的空间非常有限,央行虽然提出支持央企融资,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带息负债的增加,这与降低杠杆的目标相矛盾。
从深层次看,五部委的政策组合实质上是在不改变央企收入现状的前提下,要求它们改变支出行为,这种结构性张力十分突出。从宏观层面来看,这形成了一个“债务链”的困局:地方政府欠央企,央企进一步欠中小企业。虽然政策要求央企停止将支付压力转嫁,但在现金流方面却存在严重缺口:如果地方政府无法及时还款,央企还必须对中小企业付钱,那么这笔差额又该从何而来?从理论上讲,自有现金、新增融资、压缩其他支出或减少利润留存是可能的资金来源。然而,对于大多数建筑类央企来说,正常的营业收入已被负担压垮,实在难以在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方面找到突破口。